我是农民?是的,我喜欢别人这样“骂”我。城里人?乡下人?难道一定要这样明确地区分?倒不如说同是天下人来得亲切。如果真要我选择,那么,我会选择城里人的文化素质加上乡下人的思想素质,我觉得,这才是一个人真正完美的组合,这才是建设和谐社会的真正需要。
回想一个月前的白领生活,心中感慨万千。办公室里,办公桌上一台电脑,旁边一杯白开水正冒着白气,构成了那幅熟悉的场景。怀念归怀念,离开了高楼大厦的海洋,钢筋混泥土的世界,回到生我育我的家乡。家乡的山还是那么青、天还是那么蓝、水还是那么绿,这里哺育着一群勤劳勇敢的中国人─农民。正是这样一次难得的机会,才让我真正体会了一回农民汗水的滋味,一种不能用语言来表达的快乐。幼苗种下时的那种期待的眼神、获得丰收时的那张爬满皱纹的笑脸,一切都那么朴实,那么自然。
今天,我终于重新做回了农民,一次史上最庄重的生命极限自我考验。春耕对于农村来说是繁忙的时候,是种下希望的季节。由于我和爸爸几乎大多数时间都在外面,在家里的时间相对较少,这一切都落到了妈妈的肩上。几经周折,家里的田地面积减少到不足两亩,这才适当地减小了妈妈的压力。这次回来,一次偶然的机会,我震惊地发现,妈妈的乌发间已夹杂着束束银丝。妈妈老了吗?坐到书房的电脑桌前,思维早已飘到了过去二十余年的种种。也许是她独特的教育模式,她不愿意把我们的时间花费在劳作上,而是腾出更大的空间让我放手去做自己的事。她渴望自己的儿子长大后有出息,不要重蹈她的历史。我看到了妈妈在骄阳下劳作的身影,不觉间,两行热泪已经夺目而出。此时,我明白,自己该做些什么了。妈妈是农民,我也是,因为我是农民的孩子。作为农民,我决定好好地当一回农民,弥补过去的遗憾。挑粪!对于我来说,在从前是一件极端困难的事儿,谁也别想通过任何方法使我使出半点力气。但是,现在我没有犹豫。脱下雪白的衬衫,换上农民最朴素的装束,照照镜子,怎么还是不太像个农民呀,戴上草帽吧。咦!?哈哈,找到点感觉了。虽然是初夏,但是,在烈日的烘烤下,气温也达到了三十八摄氏度,不错,这是一个锻炼意志的好天气!肩膀太不争气了,不到五担,早已酸痛无比,汗水打湿了我们衣裳,牙齿咬得咯咯作响。但我不能就此停下来,理由很简单,因为我是陈平,这个名字分明是给一个有决心、信心和毅力的人起的。否则我不配取这个名字,也侮辱了爸爸妈妈在千万个汉字中选择的这个熟悉的字眼。第六担、第七担…..第五十六担。天啊,五十六担!我不敢相信这是我的杰作,我成功地挑战了生命的极限,考验了自己毅力的最高水平!但是,红肿的肩膀和酥软的身体已经告诉了自己需要休息。倒床便睡着了,半夜不知被疼痛吵醒了多少回,抚摸着受伤的肩膀,感到无尽的欣慰,因为,我终于做了一个农民的儿子应该做的事!不到一个星期,插秧的机会来了。但是,当我发现自己在终日不见阳光的办公室里被变成了皮肤白皙的吸血鬼时,我做了一个决定,让太阳自然的光芒洗浴我这个不堪的躯壳。因为我觉得,既然是一个农民,应该是皮肤黑里透红、身体浑厚有力的形象。于是,连外衣也脱掉,剩下一件白色背心。一天下来,春耕也接近尾声。沐浴时,脱下背心,呀!怎么还有一件背心,原来是被背心遮盖的地方白皙与祼露的红褐构成了鲜明的对比,效果果然不错。但是,摸着被太阳暴晒的地方,火辣辣的感觉。
是的,我感觉到了,感觉到了黑皮肤的来历,它是由汗水、辛劳堆积而成的,是勤劳的结晶。我喜欢这种肤色,喜欢拥有这种肤色的农民,他们勤劳、勇敢、善良,默默无闻地在祖国的大地上发出他们的光和热。农民,我向你们发以我最庄严的敬礼,我最可敬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