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带着一种冲动的激情来读《血色浪漫》这部小说的,最初只看标题,说实话,我不喜欢。因为那“血色”让我胆怯,我害怕那会是场悲剧,尽管“浪漫”对我有着一种强大的诱惑,我仍然没有动阅读它的念头。直到后来,无意间看了几集同名电视连续剧,一下子被里面那个无法理解的年代和那无法想象的情节所吸引了,当然最吸引我的还是“钟跃民”这个特别的人物。

  

  那是个混乱而血腥的年代,钟跃民与袁军、郑桐几个小子无所事事地在街头,在冰场,在天桥剧场前,终日不是打架,拔份儿,就是见到漂亮姑娘就“拍婆子”,出门时什么都可以忘带,但绝对不能忘记带刀。他们的贫嘴技术足可以让那以贫嘴著称的“张大民”同志靠边站。我卧在沙发里看着他们在电视里折腾,耍贫,被他们逗得肚子疼,才知道,原来贫嘴也是一种功夫,也是一门艺术呢,那也是要讲水平的。

  

  就这样,我等不及电视剧如老太婆絮叨一样慢腾腾地演,干脆起身到楼下的书店里买了这本小说,急不可耐地捧读起来。

  

  那是怎样一个特别的时代,那时怎样一群特别的人!

  

  从文革到下乡插队,再到部队,后又回到北京在社会上闯荡,钟跃民也由天桥有名的打架不要命的顽主,变成了陕北知青,后又成了一名优秀的军人,血洒热带丛林,后来又当过卖煎饼的摊贩,大公司的经理,出租车司机,饭店老板,最后干脆独自一人去了西部,穿越大沙漠,索性以自愿者身份加入了反偷猎队。他们这一代人在时代的熔炉中被融化,后又被铸造成了响当当的男子汉,时代的洪潮曾经吞卷过他们,但也磨练了他们,使他们成熟。

  

  如果把故事延伸到现实生活中来,他们此时应该在五十岁左右,不知道现实生活中还有没有像钟跃民一样的集流氓腔,无赖相,英雄胆,豪情壮志,智慧善良,又不失艺术细胞为一身的让人又气又爱的硬男人呢?他的传奇经历,活跃的思维,和他的侠骨柔情以及他在任何一种逆境当中都能主动选择一种愉快的方式面对的精神会让众多女人痴迷,然而他的我行我素,特立独行也会伤透爱他的女人的心。

  

  他如一匹不肯戴缰绳的自由奔跑的野马,没有人可以把握他,连命运也会对他无奈,能把握他的,只有他自己!他永远都是自己的主人!

  

  人们总是说“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其实这“坏”字背后却含着聪明机灵,虽有时会玩世不恭但却不失善良,有些油腔滑调但又伴着成熟稳重,即使外表大大咧咧其实内心善恶分明,“坏”不过是表象,“善”才是内心。

  

  比如世界名著《飘》里的男主人公白瑞德,他就是典型的“坏男人”,让女人们为他着迷的坏男人。看似游戏人生,实则比谁都懂得热爱人生;看似玩弄感情,其实比谁都更懂得爱,更懂得珍惜感情。

  

  这个钟跃民身上就有着白瑞德的影子,他们是同一类男人。在他们身上有着真实和坦诚,从不屑戴着伪善的假面具。因为他们的太过直爽会让身边的很多人感到不舒服,但他们不会在乎的,那份洒脱就是现代这个前卫的极其开放的年代里又有几人能真正做到?

  

  所以,他们才是真男人。是缺点和优点并存的真男人,是“坏”得可爱的好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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